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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闻门旅游
第1种观点: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 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158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72元; 5、职工平均工资34146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2010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201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83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75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480元【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是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为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其赔偿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2004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546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096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636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4659元   5、职工平均工资:     23101元   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根据伤亡当事人具体情况商当地法院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2009  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 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2727  元。 二、 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15158  元。 三、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258  元。 四、 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7072  元。

第1种观点: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7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 3、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158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72元; 5、职工平均工资34146元。

第2种观点: 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如下:1、按伤残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具体数额;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3、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赔偿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cm_;3、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等。综上所述,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法律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第3种观点: 2004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546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096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636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4659元   5、职工平均工资:     23101元   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根据伤亡当事人具体情况商当地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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