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赡养义务包括哪些1、赡养义务包括:(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二、不扶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不扶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3种观点: 一、赡养老人是责任还是义务1、赡养老人既是责任也是义务。依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父母既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也是一种也是要履行的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赡养人应当对被赡养人提供物质、生活、精神上的帮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人包括哪些1、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2、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3、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1种观点: 1、一般情况下我国都采取传统的赡养方式,即居家养老,由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费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赡养人之间达成口头协议,自觉执行。2、赡养人之间无法达成口头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后一方不能自觉执行的,一般由居委会(城市居民)、村委会、本村或家族中有威望的人主持,让赡养人之间达成书面赡养协议。3、赡养人一方或双方不按书面协议执行或认为协议不公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赡养诉讼,被告是另一方有赡养义务的人,以法院判决书为赡养的依据。4、如果赡养是以有条件的赠送、赠予财产或指定财产继承人的方式,要求赡养人中的一个或非法定的赡养人尽赡养义务的,应该签订“赡养协议”,协议注明赡养人的义务和权利,此协议应经过法院的公证处公证,以保障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的权利和义务。5、在继承被赡养人财产方面的法律效率,法院首先采信经过公正的书面协议;然后是没有经过法院公证但有二人以上有非亲属、无利益关系、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名证明并是在被赡养人身体健康稳定、思维正常情况下书写或口述的书面协议(效力是自写大于口述,代写人不作证明人);最后采用法定继承(书面协议无效时)。6、无法定义务的人,出于同情、道义或慈善的心情赡养被赡养人的,也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方法同5),以防止未经法定义务的法定赡养人将赡养过程中的意外因素归罪与无法定义务的赡养人。因为在法律上,如果你承担了不该由你承担的义务,同样也要对尽义务中的意外承担责任。比如,你答应带邻居老人逛街,老人失足落水身亡或受伤,你就有责任,除非事先申明(有协议排除你无须对老人意外负责)。
第2种观点: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如下: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